【黎智英案】陳梓華稱黎智英倡減低「勇武派」影響力 減少暴力畫面迎合西方
撰文: 梁錦麟
發布時間: 2024/04/16 17:41
最後更新: 2024/04/16 18:22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16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,控方傳召律師助理陳梓華作供。陳供稱,曾與黎討論理大事件,黎認為減少「勇武派」的影響力,對整個運動越健康,因減少暴力畫面及可迎合西方。陳後來明白黎一直以來都不是純粹爭取國際支持,而是黎當時已知道某些要求,並盡量滿足這些要求。
案件今踏入第61天審訊,第5位從犯證人、男律師助理陳梓華第3天出庭作供,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續代表控方作主問。
控方展示2019年11月被告黎智英與陳的訊息,當中黎表示對馬鞍山男子遭點火焚身的畫面感到害怕,又指現在是年輕和「勇武」應有領導的時候。陳供稱,他理解黎想領導或者主導「勇武派」,認為應以泛民和「和理非」作為主要抗爭手段。
控方又展示相關訊息,陳確認他曾於2019年11月13日,出席於黎家中舉辦的飯局,席上包括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、李卓人及李永達。
陳供稱,黎於飯局上批評「勇武派」沒有分寸,又指年青人如果做不到的事,黎可以用傳媒的力量做到。黎又認為泛民有充足本土資源及國際地位,爭取港府回應五大訴求。
控方又引述同年11月的訊息,當中黎與陳討論理大事件,控方問及為何黎如此關注勇武派。陳供稱,黎認為「勇武派」的影響力越少,對整個運動越健康,因可減少好多暴力畫面及可迎合西方。
陳續指,後來黎提及美國政府的想法,此時陳才明白黎一直以來都不是純粹爭取國際支持,而是黎當時已知道某些要求,並盡量滿足這些要求。
陳補充,相關要求即是在整個反修例中,不可有警員及示威民眾的死亡,以及不可有無止境的暴力,陳憶述,黎曾於2020年3或4月時,傳送與美國內部相關的訊息予他,陳指「其實人哋嘅立場係⋯⋯好多民間嘅訴求及指控對於政府,未必有證據」。陳又指,黎希望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當日,「勇武派」停止暴力抗爭。
聆訊明(17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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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